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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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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26 · 5721人看过
导读:要确定的是夫妻一方出让房屋买卖的目的和价格,如果第三人购买是善意的并且价格合理,同时已经完成产权变更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但是你可以在离婚时起诉夫妻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

离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有时候,双方还没有办好离婚手续,处理财产分割,一方就擅自处理房产,将其卖给他人,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作为离婚中的另一方,可以提出请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离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离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要确定的是夫妻一方出让房屋买卖的目的和价格,如果第三人购买是善意的并且价格合理,同时已经完成产权变更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但是你可以在离婚时起诉夫妻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所购房屋离婚怎么分割?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综上所述,离婚中房产的处理很重要。属于共同财产的,双方不得私自处理。判断离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看第三人是否善意取得,并且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完成过户手续。如果这样的话,二手房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作为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向签署买卖合同的离婚一方主张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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