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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受害人律师可否查阅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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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2 · 1807人看过
导读: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案件的受害者不能直接阅览卷宗。但受害者可根据法律规定,委托合适的诉讼代理人代表自己。在获得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许可后,诉讼代理人可有条件地查阅、摘录、复印案卷资料。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与透明。
刑事案件受害人律师可否查阅卷宗

一、刑事案件受害人律师可否查阅卷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并不具备阅览卷宗的权利。

然而,他们可依照法律所赋予的权益,委派合适的诉讼代理人为其代表,在经过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许可后,由诉讼代理人有条件地查阅、摘录、复印案卷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二、刑事案件受害人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得不到刑事法庭的支持,犯罪做法导致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法花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导致被害人丧命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花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受害人律师可否查阅卷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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