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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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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2 · 1312人看过
导读: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每月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同一学历段不超过48个月),大病医疗超过15000元部分可扣除,最高限额8万元。住房贷款利息每月扣除1000元,无住房者可享受住房租金扣除。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共同承担,每人不超过1000元。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包括:

第一,子女教育专项扣除,当纳税人家庭中有未成年人正在接受学前或者全日制的学历教育时,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

第二,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支出,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但同一学历段的金额扣除不能超过48个月。

第三,大病医疗专项扣除,在一年的时间内,如果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费用超过了15000元,那么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这部分费用将被扣除,其最高限额为8万元。

第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对于使用商业银行或公积金贷款买房屋的纳税人来说,每月可以按照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

第五,特殊情况下的住房租金专项扣除,即使纳税人在工作所在的城市并无自有住房,仍然有资格享受此项扣除。

第六,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而非独生子女以及其他兄弟姐妹则需共同承担,每人均摊扣除额度不超过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是什么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包括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同时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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