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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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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2 · 1642人看过
导读:在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可发执行通知书,若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法院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其财产。若无财产可执行,法院可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若仍无法执行,可暂停程序,待发现财产线索后恢复。被执行人故意不履行义务,法院可拘留、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怎么办

一、申请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怎么办

在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法院有权将执行通知书交付被执行人,倘若在此期限内被申请执行人仍然未能履行法院的判决,法院便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若经查证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法院亦可行使相应权力采取限制当事人的高额消费行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多项执行手段,以期达到促使被执行人能够尽早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之目的。

然而,若在法院已实施如上所述各项措施后,依然无法实现执行的情况下,法院有权裁定暂时终止执行程序,待日后发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后,可随时启动恢复执行程序。

若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故意拒绝履行义务,法院有权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或者罚款处罚,甚至可能追究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二、申请强制执行是否需要交费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申请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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