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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产出售要交20%怎么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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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3 · 2125人看过
导读:避免继承房产20%个税,有两种途径: 一是房产交易过户,按建筑面积交易费、测绘费、登记费,原价过户则免个税;二是赠与过户,需双方签法律文件并提交证明、证书、公正手续等,再售时个税基础为成交价减原价和税费,税率20%。若房产证满五年且为居住用,个税可豁免;商用物业则不符条件。不满足免征规定时,建议交易过户。
继承的房产出售要交20%怎么规避

一、继承的房产出售要交20%怎么规避

避免继承房产20%个税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采取房产交易过户的方式,在这个过程中,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需要缴纳交易费用以及必要的测绘费用与登记费用。若选择以原价进行过户操作,则无需缴纳额外的个人所得税

2.然而,通过赠与进行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相对较为复杂,必须由赠与人和接受赠与者共同签署法律文件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房产证书以及公正手续等相关文件以便完成过户程序。

关于继承人在再次出售继承房屋时所需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与赠与房屋再出售的情况类似,其税收基础皆为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相减去房屋原价和接受赠与者所需承担的相关合理税费之后的剩余部分,税率为20%。

同时,两项交易的免征收条件也大致相同,只要房产证持有满五年并且是继承人作为居住用途,那么个人所得税可以获得豁免。然而,若捐赠的房产为商用物业,它将不符合上述免收条件。换言之,如果无法满足前述两种免征规定的话,建议尝试采用交易方式来处理这一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继承的房产一定要公证是否才可以

房产继承不必须公证。

我国法律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由此,办理房屋继承的过户手续时公证材料不是必要条件。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鉴于有多份遗嘱同时存在的可能性,遗嘱的真伪以及遗嘱效力的难确定性,因此公证房产更具有法律效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继承的房产出售要交20%怎么规避”,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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