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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合意可不可以附条件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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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905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结婚合意可不可以附条件附期限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结婚合意可不可以附条件附期限

一、结婚合意可不可以附条件附期限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的最基本制度之一,男女符合结婚条件,并且在自愿的情况下才能结婚。所以结婚不能附条件和附期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所以结婚要男女双方自愿,并且结婚时,不能附条件和附期限。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结婚合意可不可以附条件附期限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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