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哪些房屋不能进行买卖

哪些房屋不能进行买卖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780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哪些房屋不能进行买卖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哪些房屋不能进行买卖

不能交易买卖的房屋有: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5、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6、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7、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8、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9、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0、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一、房屋买卖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缴纳税费;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二、房屋过户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产权证

4、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的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相关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哪些房屋不能进行买卖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房屋买卖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房屋买卖最新文章

遇到房屋买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