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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换押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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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121人看过
导读: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刑事诉讼法换押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换押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羁押期限过两个月。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

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

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

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即:

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法院。

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

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案件中对于案情不是特别复杂的情况下,会在五至六个月内审理结束,在法院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看守所内被羁期的时间,如果并非行为人主观原因造成的超期羁押,行为人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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