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下午14:
00——15:
30,具体情况如下:
1、会见次数:
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
当日每名被拘留人原则上只能会见一次,近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优先。
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窗口登记后方可会见。
会见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特殊情况须经所领导批准。
每次会见不超过半小时,本所有权根据会见量等情况对会见时间进行调整。
2、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3、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
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
对于拘留所探望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不清楚的,那么在探望之前就应当向拘留所的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如果存在相关违法的程序,或者携带不允许的物品的,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