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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诈骗和犯诈骗罪区别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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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5095人看过
导读:涉嫌诈骗和犯诈骗罪区别是有的,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一种未被判决,一种是已经被判决了,在法院没有正式的判决之前都会被认定为涉嫌诈骗的行为,如果犯罪证据不齐全是可以释放的。
涉嫌诈骗和犯诈骗罪区别有吗?

一、涉嫌诈骗和犯诈骗罪区别有吗

涉嫌诈骗与诈骗的主要区别是是否已经被判决。涉嫌诈骗是目前没有判决,但是已经在侦查阶段,只要法院没有正式判他诈骗罪都是涉嫌;诈骗就是已经由法院正式判决对这个没有争议的,已经经过了法庭的判决。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一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

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对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处罚不同,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具体的坐牢时间不同。最高的时候是无期徒刑。

涉嫌诈骗说明当事人有犯诈骗的行为,还没有正式的判决,而对于犯诈骗罪说明犯罪事实已经清楚,法院已经给予了判决结果,需要犯罪者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涉嫌诈骗和犯诈骗罪区别是有的,只要有犯罪的事实才能让违法者承担起该有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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