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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涉外离婚诉讼书怎样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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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053人看过
导读:北京涉外离婚诉讼书首先在正文的正中间明确标题;然后写正文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以及诉讼请求;最后是尾端进行落款就可以。诉讼书不用写的很多,只要把自己的请求按照法定的格式进行明确清楚就可以,字数不要特别多。
北京涉外离婚诉讼书怎样书写

一、北京涉外离婚诉讼书怎样书写

原告:____,女,___国籍,__族,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____,男,___国籍,____X年___月___日出生,护照号: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被告系*国籍。个人与被告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成都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川(____)外结字第____号。婚后因双方一直分居,感情逐渐破裂。与被告对离婚协商多次,被告也同意离婚,被告并已出具同意离婚的意见和授权中国律师处理离婚事宜。现依据中国法律起诉离婚,请法院按双方一致的离婚意见予以判决离婚。

此致

____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二、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双方可以及西宁选择。不过协议离婚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不过起诉离婚没有冷静期。协议离婚双方只要同意过了冷静期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需要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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