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拆迁行政复议申请流程是什么

拆迁行政复议申请流程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3398人看过
导读:拆迁行政复议申请的流程首先是提出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或者是口头提出申请,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决定是否受理。然后进行案件的审理,最后做出裁决,出具行政复议的通知书。
拆迁行政复议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

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 日内补齐。

(二)审理。

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期间,如果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的,应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给裁决机关,拆迁裁决程序终止。若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没有参加裁决审理的,视作撤回裁决申请。若被申请人经两次通知不出席裁决审理的,裁决机关可缺席裁决。

(三)文书送达。

送达裁决文书如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有送达回证。送达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采用公告送达的,可将裁决文书张贴于被拆除房屋的拆迁基地内,公告天数不得少于5 天。

(四)执行。

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决方案认真执行。不执行的,裁决机关可依法申请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一般不停止执行,除非三种情况

1.当事人申请,复议机关觉得有必要停止可停止

2.原来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3.复议机关处理后发现需要停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可以在知道征地被拆迁行为之日起的60天以内,向受理的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如果超过60天的话,那么行政复议机关有权进行拒绝受理。在日常生活中进行拆迁的时候,是需要向被拆迁人支付拆迁款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补偿标准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补偿标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