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兴奋剂违法罪名确定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合理吗?

兴奋剂违法罪名确定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合理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4170人看过
导读:兴奋剂违法罪名确定妨害兴奋剂管理罪是合理的。兴奋剂违法罪的相关行为是属于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其中一种情形的,一旦满足其中的一种情形就可以按照相关的罪名处以相应的处罚甚至是刑事判刑。
兴奋剂违法罪名确定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合理吗?

一、兴奋剂违法罪名确定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合理吗?

兴奋剂违法罪名确定妨害兴奋剂管理罪是合理的。妨害兴奋剂管理罪,是用于规制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以及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或者向其提供兴奋剂等助推性、教唆性兴奋剂违规行为,一旦触犯相关行为的,将被认定构成违法的行为,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

二、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

该罪的适用主体主要是教练员、队医及其他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明知运动员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而向其提供兴奋剂,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相关人员,而非针对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运动员本人使用兴奋剂的行为,由于其社会危害性小于本条规定的犯罪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但仍然是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体育组织的规定予以处罚。当然,如果运动员参与本条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客观要件

首先,行为人以教唆、引诱、欺骗等方式促使运动员使用的药品或物质,应当属于国家管制的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否则不构成本罪。其次,运动员被行为人教唆、引诱、欺骗后使用兴奋剂,参加的赛事应当属于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再次,构成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还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至于被引诱、教唆、欺骗的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后,是否取得预期成绩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入刑并确定新罪名,为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兴奋剂的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为打造一个公平良好的运动氛围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关键性作用,同时也为从源头上解决兴奋剂问题提供了必要基础条件和有力法律武器。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