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一共两款。第一款是关于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认定及处罚。
兴奋剂,是指兴奋剂目录所列的一些禁用物质,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2020年最新公布的兴奋剂品种共有349种。
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管理。使用非法药物会使运动员在比赛中获得优势,这违背了公平竞争的比赛原则。对此,国家对兴奋剂的使用是进行严格管控的,绝对禁止任何人向运动员提供或者引导其使用兴奋剂。
其次,本罪的行为方式
本罪的行为方式一共有两种,第一种是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外重大体育竞赛等。
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非物质利益做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诱惑、唆使运动员使用兴奋剂。
教唆,是指行为人以劝说、利诱、授意、收买、怂恿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比赛。
欺骗,主要指行为人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他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兴奋剂。
第二种行为方式是明知运动员要参加上述的体育竞赛,而向其提供兴奋剂的。这里对于国内
国际重大体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