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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关于抚养费用的问题给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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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229人看过
导读: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两种,一种是原则期限,一种是特殊期限,在原则上来说,抚养费给到孩子年满18周岁就可以,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如果孩子已满16周岁,能够依靠自己的劳动生活,父母就可以不给抚养费了。

离婚后关于抚养费用的问题给多久?

一、离婚后关于抚养费用的问题给多久?

按照规定,抚养费给付期间,一般计算到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条件和能力的。

二、离婚抚养费的计算要求有什么?

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要与对方协商抚养费支付标准、如何支付抚养费,何时支付抚养费,以及重大事项花销分担等问题达成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夫妻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综合确定,主要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三大项,一般从三个方面考虑:

1、给多少:要看对方的收入是否有固定收入,孩子数量,不同情况下的计算方法不同。

2、怎么给:三项费用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单独计算单独支付,可以提前预支,也可以实报实销,主要得根据对方的负担能力,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对孩子最有利的方式。

3、给到何时:一般情况下给到子女18周岁,18周岁后就可以不给。但是,如果18周岁后子女还在读书或子女没有劳动能力不能独立维持生活的,抚养费也是要继续支付的。

三、离婚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法院判决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原则上抚养费需要给到18周岁,计算孩子的抚养费,要考虑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父母的经济条件,以及本地的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父母和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给付扶养费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前者需要按月给付,后者按年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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