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长多少时间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长多少时间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5075人看过
导读: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不能超过37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实公安机关应该在刑拘以后的三天之内就提前批捕的,特殊案件可以将提请批捕的时间延长到30天,可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还有7天。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长多少时间

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长多少时间?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9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有三种:

(一)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二)延长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

(三)三十日。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总之,如果刑事拘留的时间已经够了37天,人民检察院的最终决定是同意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的话,那么公安机关还会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在不同意逮捕的情况下,37天以后就会释放嫌疑人,但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强制措施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强制措施最新文章

遇到强制措施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