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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注册商标处罚还是侵权行政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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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242人看过
导读:司法实践中对冒充注册商标的处罚不一定是按照侵权的行政处罚来处理的,关键要看冒充注册商标的具体情节了。如果通过冒充他人的注册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已经在2万元以上,若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都已经构成了犯罪,要承担刑事处罚。
冒充注册商标处罚还是侵权行政处罚吗

冒充注册商标处罚还是侵权行政处罚吗?

冒充注册商标的处罚不一定是行政处罚,很有可能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所得(即销售收入,下同)数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应予立案: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犯罪人通谋,为其提供制造、销售、使用、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一)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所列行为,非法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三)项所列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套)以上的。

3、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虽未达到第二条第(一)、(三)项或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一)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二)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人用药品商标的;

(三)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的;

(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

4、企业事业单位具有上列行为达到本规定第二、三、四条立案标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凡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具有直接联系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件,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自已直接受理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案件,也可自行立案侦查。

冒充注册商标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要接受行政处罚的,构成犯罪就是刑事处罚,当然,冒充他人注册商标的犯罪嫌疑人,在承担了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商标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处罚标准绝不仅限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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