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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有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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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753人看过
导读:事实婚姻有财产分割的进行是按照共同财产作为来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的方式的话,不管怎么样来说需要照顾到妇女的利益,还有就是双方如果在继承受赠的一个遗产过程当中,它都是按照个人的财产进行。

事实婚姻有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事实婚姻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事实婚姻有财产分割的进行是按照共同财产作为来进行分割。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如下:

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男女双方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事实婚姻离婚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在当代社会,现在我们国家已经不存在了事实的婚姻,但是有一些人他们以夫妻的名义共同在一起生活,却没有领结婚证,这种情况之下所进行的一个共同财产方面的分割,依然是按照共同共有所进行的,所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不用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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