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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退回侦查时间是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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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34128人看过
导读: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正常情况下如果是退回补充侦查那么两次就可以了。之后补充侦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之后就会对审查起诉的期限重新进行计算,之后对于补充侦查后的案件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那么这个时候不可以不起诉的。

检察院退回侦查时间是多久 ?

一、检察院退回补侦的时间是多久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二、补充侦查时限一般是多久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补充侦查的期限的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话,此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一般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同时对补充侦查的次数也是有限制的,通常是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审查的案件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侦查之后移交的,虽然移交也就意味着已经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但是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那么可以在规定的可以退回侦查的期限内,将此案件退回再次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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