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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买房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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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4229人看过
导读:如果是在结婚以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按揭购买的房子离婚时就能平等的分割该套房产,所以按揭房的分配也是分好几种不同的情况的,有的时候,就算自己在结婚后也参与了房子的还贷,但是该套房子只要是当事人结婚之前就支付的首付,并且房产证上也只有当事人一个人的名字的话,房产就不能被分割。

按揭买房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一、按揭买房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种情形:夫妻双方婚后一同贷款买房,取得房屋产权的,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确定此房屋属于双方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一方得到房屋产权的,作价的一半支付给对方,房屋的作价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经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双方都要房屋的,双方可以竞价,由出价高者得;也可以优先判给没有其它住所的一方。

第二种情形: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但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钱,不论实际是用一个人的收入,还是双方共同的收入,都属于自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所以这部分钱在双方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房屋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有可能升值,房屋的升值部分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得。

第三种情形: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并且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属于谁呢,还贷部分又该如何处理呢?

这个案例与前一个的区别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一个在婚前已经取得,这个是在婚后取得。依据《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当事人房屋物权公示的时间;但依据《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是不动产物权人取得物权的时间,在认定事实方面应该以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为准。

二、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很多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要不要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按揭房的分割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大家必须要引起注意的,就算是可以分割房产,但只要离婚的时候贷款还没有结清,一般情况下处于抵押当中的房子无法完成房产证的更名。但是,按揭房的分配问题必须要根据房产证上的名字以及其他的因素才能得出准确的答案,而且,房子作为不动产,具体是怎么样的分配形式也有待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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