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其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所有权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离婚后,该房屋因另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关于房产权属的约定能否阻却执行呢。也......
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
蔡明红律师毕业于福建农业大学,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2012年在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专业毕业(在职)。本科在校期间2008年以高分考取律师资格,现为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蔡明红律师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条理清晰、思维缜密,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 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自执业至今,蔡律师办理了1200余件各类案件,其中民商事案件800余件(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分配、劳动及工伤纠纷、侵权赔偿、交通事故索赔、债权债务、合同法律事务、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刑事案件150余件、参与其他的各类调解、商务谈判共计200余次、其他案件50余件。 数十年来,办理的案件1200余件,其中的典型案件约300余件,篇幅限制,难以一一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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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离婚诉讼与财产分割可以单独起诉。若双方同意只处理离婚事宜,并在离婚后再处理财产分割,法院通常不会干预。另外,若财产难以分割,如房产所有权未确定或双方未达成共识,法院会在离婚判决中暂时搁置,允许当事人另行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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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当事人可在以下情况下申请重新分割财产: 存在财产分配误解并希望协商解决;发现对方故意隐瞒、转移、处分或破坏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离婚期间遭受欺诈、威胁等不公平待遇。满足这些条件,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重新审理和分割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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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理。根据我国法律,共同财产需双方共同行使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享有同等处分权,但处置需征得配偶同意。擅自处置小额财产视为合法,大额则可能无效。善意第三方且已支付合理价格的,处分有效。未授权处理者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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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拥有的不动产,一方离世后,需办理过户手续。遗产先划分一半为配偶个人财产,余下部分由继承人继承,份额应均衡。对失去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应给予照顾,尽到赡养义务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获额外份额。有抚养能力却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不能参与分配或只得少量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