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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后,补偿款该给谁呢

时间:2024.02.21 标签: 征地拆迁 拆迁安置 阅读:850人
律师解析: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由转包人、出租人取得;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当事人之间在转包合同和出租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归接包人和承租人所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48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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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条件是:一、对房屋土地及人口进行调查,被拆迁人签字确认;二、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三、上报省当地审批,取得省当地的征地批文;四、取得批文后及时公告......

姜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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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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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875 2024-05-20
姜来律师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姜来律师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姜来律师具有7年律所工作经历,已取得北京市律师执业证,就职于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擅长房地产及建设工程常法及诉讼,其中诉讼业务擅长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再审、重审案件、国有土地出让及转让纠纷、设施农用地违法建设纠纷;具有多家副部级、房地产企业常法工作经历,并具有房地产信托管理纾困项目经验、不良资产收购、房地产企业强制清算、破产重整、尽职调查等非诉项目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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