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时间:2024.02.19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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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行政
立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申请事项依法属于该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该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行政处罚立案多久出决定
行政处罚立案后在九十日内作出决定。法律、
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
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案件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行政案件立案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行政案件立案程序如下:
1、审核行政
起诉状,行政诉讼以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起诉状应当记明行政机关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状应当记明请求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内容和范围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应当写明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方式、经过和后果,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之间具有关联性;
2、审核起诉证据,除审核原、被告的基本身份材料和与起诉事实相关的证据材料外,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二章和第三章关于受案范围和管辖的规定对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进行审核,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和四十七条的规定对起诉期限进行审核;
3、审核受理;
(1)经审核,起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
(2)经审核,当场难以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诉状,予以登记,出具收到诉状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7日内无法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先行立案并将案件移交行政审判庭审理;
(4)经审核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转让技术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不得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转让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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