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政府信息公开精选解答 > 商业区噪音扰民时间规定

商业区噪音扰民时间规定

时间:2024.02.20 标签: 征地拆迁 政府信息公开 阅读:851人
律师解析:
商业区噪音扰民时间规定是晚上22点至次日6点的算扰民。
《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噪声扰民的分贝标准:
(1)“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4)“二类混合区”是指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5)“工业集中区”是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面对噪声扰民的维权途径:
1.遇到噪声,居民可以向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等组织投诉
2.也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予以调解
3.情节严重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4.如果噪声达到国家法定标准的,要积极向环保部门举报,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
5.如果上述措施都不管用,居民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民法典》实施后,居民可以直接依据生活安宁权来维权,要求法院判决侵权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法律责任。
所谓私人生活安宁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维持安稳宁静的私生活状态并排除他人不发侵扰、侵害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将生活安宁权纳入了民法的保护。
需要提醒居民,走到诉讼阶段,法院更注重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因此,居民一定要注意固定和收集证据,比如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保存噪声产生的过程,这其中需要注重时间、地点及双方的身份信息等,但是,切记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也可以通过证人证言来证明噪声的产生及后果,通常证人需要出庭作证,否则,未经质证的证人证言,法院不予采纳。
法律依据: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四)交通干线,是指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内河高等级航道。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
(1)“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4)“二类混合区”是指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5)“工业集中区”是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6)“交通干线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技术信息,如工艺程序、技术设计、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设计图纸、工业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试验方式和试验记录等、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

抽检不合格复检程序为:1.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2.市场监管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

国家公权力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提供“公共物品”(安全、秩序、公交、通讯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邻居阻挠盖房,违反什么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民法典规定,邻居对自身建筑构筑干涉构成违法侵权,若在相邻关系中,各方在使用财产时需确保不妨碍他人权益。当事人有权要求相邻者不侵犯其合法权益,包括对正常建筑施工的阻挠,已构成侵犯相邻权。

    浏览量:1075 2024-06-15
  • 检验检疫复验后能否再次申请复检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报检者对检验检疫机关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或异议时,可向出具结果的机构或其上级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复验请求。负责此类请求的机关或总局将进行现场布置和操作执行。复检仅限一次实验测试。

    浏览量:1097 2024-06-15
  • 法律仲裁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仲裁机制是解决交易纷争的常见方式,通过双方协议选择中立第三方裁决。但婚姻、收养等涉及人身关系及法定行政事务的争议不在仲裁范围内,这些由法律另有规定。

    浏览量:1484 2024-06-15
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

百纳律师,老百姓请得起的律师! 百纳律师,做有良知的律师! 百纳律师,您身边的律师朋友! 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4月19日,至今已有21年的历史,目前负责人为郝淑红。 百纳律所一直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商圈,办理过各类案件30000余件,担任几千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的特点是办案认真、作风务实、分析中肯,目前所里律师队伍中老、中、青三线队伍相对齐全,既具备了独当一面的办案能力,又各自专业相互融合,在诉讼和非诉领域长于团队合作。百纳律师忠于法律、办案认真、作风务实,在房地产、合同法、公司法等领域均成功代理较多大型案件。 百纳律所能够为多家客户提供全面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合规方面的咨询和实施方案,这一工作可以有效减少或避免机构和个人可能涉及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以及可能对客户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法律风险,保护机构和个人的声誉以及形象不受损害。 百纳律所向国内各类企业集团客户提供(包括审核、起草和协助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要求的合规守纪计划,以帮助客户发现和避免违法违规情形。百纳合规咨询工作的目标是帮助客户建立一整套完备的合规计划,使我们的客户及其员工在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业务活动。我们按照客户的不同业务领域为其量身定做合规计划,在计划中会充分考虑客户的现有组织机构设置、管理结构、行业特点以及客户的文化背景等特性,并以费用最优化的安排,按照客户的要求,起草和修订相应的合规计划。百纳律所在有关公司治理和合规咨询的具体实践方面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包括劳动人事、环保、反商业贿赂、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个人隐私以及信息资料保护等。百纳同时亦就如何应对内部和外部提出的投诉或提起的诉讼以及其它法律风险管理方面向客户提供顾问意见。业务范围包括董事会及其相关专业委员会的构成、职能及执行程序;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董事及有关人员履行职责的具体事务;起草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章程、议事规则、公司治理指引、行为准则和其它有关公司治理的计划、政策和程序;与公司治理有关的信息披露要求;设计有关公司治理的自我评估体系;董事、管理层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公司管理层的补偿机制;对公司客户的合规守纪提供顾问咨询。在多年的实务中,百纳律所与诸多长三角城市群周边的审计评估机构,证券公司场外市场部及股权交易中心建立了良好的密切合作关系,可以为客户提供最佳的非诉法律服务。

立即咨询
  • 根据国家法律第几条用别人名义去推销东西

    1034人阅读

    律师每次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仅限1至2人。会见通常在监狱内的特定场所进行,具有非监视和非录音特点。为确保安全,可考虑在会见地设置视频监控。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在持有相关证书的情况下,可参与协助律师完成会见,包括制作询问笔录等。

  • 市政工程有哪些工种

    1665人阅读

    市政工程主要工种包括筑路、沥青加工、摊铺设备操作、道路保养、排水管道施工与维护、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设备操作、泵站监测、脚手架制造安装、测量放线、钢筋加工与防水材料施工等。其涵盖市容改善与市民生活质量提升的基础设施项目,如道路、桥梁、地铁及与日常生活相关的管线建设。此外,还包括城市广场与植被绿化工程。

  • 涉外法律服务包括哪些

    1779人阅读

    涉外法律业务主要涵盖涉外诉讼与仲裁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对于国际经济贸易、交通运输、海事等领域引发的争议,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争议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并提请至涉外仲裁机构或其他合法仲裁机构仲裁,则当事人失去向当地法院起诉的权利。

  • 破坏消防水管设施属于什么行为

    1213人阅读

    破坏消防水管设施的行为性质严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如果是单位所为,将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惩处,需立即纠正并接受五千至五万元的罚款。对于个人,此类行为会受到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这种对消防设备的故意损坏,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