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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 政府收购国有资产的流程

时间:2024.02.23 标签: 公司经营 兼并收购 阅读:1093人
律师解析:
企业收购的基本流程为:
明确收购动机与目的;
制定收购战略;
成立收购小组;
选择收购顾问;
寻找和确定收购目标;
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
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
签订意向书;
制定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
开展尽职调查;
谈判和起草收购协议;
签约、成交。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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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合并的方式: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其次,产生某一方解散的法律后果: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

法人变更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

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 一、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公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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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可以豁免全面收购的条件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豁免要约收购的法定情形包括:1.股份在同一实控人主导的法人间转移,未改变上市公司实控权;2.上市公司陷入重大金融困境,收购方提出可行重组计划获股东大会认可,并承诺三年内不转让股权;3.证监会因市场调整或保护投资者利益,认定特定情形符合豁免条件。

    浏览量:814 2024-04-28
  • 退市公司被收购,股票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在遭遇上市公司实施收购之状况时,持股股东有权在收购方提出相同的收购条件下出售自身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票。然而,这一权益仅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股权结构不满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交易标准设定的情况。当收购过程圆满完成之后,倘若被收购公司原系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主体则须依照法律法规,申请办理企业组织形式的相应变更手续。

    浏览量:1123 2024-04-27
  • 接别人的公司要注意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在接手他人公司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需深入了解目标公司的信誉度、经营管理效率及其资本实力;其次,务必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签署全面细致的并购协议;最后,须依照相关法律要求,完成并购后新公司的注册变更手续。

    浏览量:823 2024-04-27
  • 公司合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彭彦林律师

    1.通知、公告。要求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合并谈判过程中,合并双方都会与主要债权人进行协商,并就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取得债权人认可。

    播放量:844 2022-06-09
  • 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哪些

    彭彦林律师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1、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2、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播放量:895 2022-06-09
  • 兼并和收购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彭彦林律师

    相似之处:1、基本动因相似。2、二者都以企业产权为交易对象。区别在于: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

    播放量:414 2022-06-09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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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解除争议处理包括:①合同未履行的,出卖方退还购房款,买受方交还房屋;②已履行且其他部分有效的,合同效力仍予确认,前期履行不受影响;③因无效行为取得财产的,须返还或折价补偿,并视情况赔偿对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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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购"和"收购"是商业领域中常见的两种行为,它们都涉及到公司之间的资产或股权的转移。但是,它们之间还是有一些区别的。并购是指两个或者多个企业,通过合并(Merger)或者收购(Acquisition)的方式,使得企业资产或者经营权发生转移。收购是指一个企业(收购方)购买另一个企业(被收购方)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从而获得对被收购企业的控制权。若是对并购与收购的区别与联系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 收购公司的五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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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收购目标和策略: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的调查,包括财务状况、法律问题、运营状况、市场地位、竞争对手等。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确定合理的收购价格。分析收购的潜在风险和机会。谈判和签署收购协议:获得必要批准: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可能需要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如反垄断审查、外资审查等。交割和整合:在获得所有必要批准后,进行资产和股权的交割。若是对收购公司的五个步骤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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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从定义上来看,收购是指企业通过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或资产,从而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或经营权。并购则是指两家或更多的企业合并成为一家新的企业,其中一家企业是主导方,其他企业则成为其子公司或资产。其次,在操作方式上,收购通常是通过购买股权或资产来实现的,而并购则涉及到两家或更多企业的全面整合。若对收购和并购的区别的有疑问的,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