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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同业竞争问题

时间:2024.02.24 标签: 公司经营 兼并收购 阅读:1383人
律师解析:
新三板同业竞争问题解决如下:
1、收购合并。将同业竞争的公司股权、业务收购到拟挂牌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吸收合并竞争公司等;
2、转让股权和业务。由竞争方将存在的竞争性业务或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3、停业或注销。直接注销同业竞争方,或者竞争方改变经营范围,放弃竞争业务;
4、作出合理安排。如签订市场分割协议,合理划分拟挂牌公司与竞争方的市场区域,或对产品品种或等级进行划分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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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1123 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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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吸收合并的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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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放量:844 2022-06-09
  • 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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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1、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2、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播放量:895 2022-06-09
  • 兼并和收购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彭彦林律师

    相似之处:1、基本动因相似。2、二者都以企业产权为交易对象。区别在于: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

    播放量:414 2022-06-09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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