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当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得身份证明的。要将对方虚构事实和自己不知情的证据收集好。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害、变更法人,不同意变更或者根本找不到......
转账记录不可以证明合伙关系。 证明合伙关系的证据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转......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 1、公司垫资虚假出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但会损害公司的发展还会损害股东个人的利益。 2、股东信誉会被录入到工商管理机关的诚信系统,影响以后的经营......
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
王萍: 法学博士、副教授,研究生导师,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执业律师,中共党员。王博士现为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广东省民营企业权益保障联合会常务理事、广州市不良资产管理协会金融稳定专家委员会委员等。王博士主持教育部、广东省等省部级课题共8项,发表CSSCI期刊论文近10篇,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王萍律师团队可承办集团风控、投资并购、企业清算、上市培育、房地产、建筑工程、国际金融、财富管理等众多法律业务;尤其擅长企业资产并购重组、破产以及投融资等重大案件,具有驾驭大型、复杂法律实务项目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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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法定代表人的处置要点包括:面临业务重建限制、可能受刑事制裁、特定情况下不需承担损失责任(非创设缺陷),但国有企业中玩忽职守者例外。个人投资的法人需明确区分法人资产与个人财产,避免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个人不负担,除非存在出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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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若存在注册资金不到位、欺诈性注资或注册资本数额失实,导致公司法律人格未得到赋予,应由所有股东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实际到位资金已达到最低要求,股东只需对差额部分承担责任。股东抽逃资产导致公司履行能力受损,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人代表则负责掌控和享有公司独立财产,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以全部财产为公司债务提供民事赔偿责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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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通常出现在保全或执行程序中,是法院为控制被告或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的必要措施。一旦原告败诉或被告已履行债务,法院可依法解除冻结。若被执行人未支付赔偿款,法院将扣划其财产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解冻时,法院执行人员需向银行出具保全裁定书和协助冻结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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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签订的相关合约内容进行相应的赔付。然而,若开发商有一房多售等不当行径,致使购房者无法顺利得到房产所有权时,应当承担相当于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以内的赔付责任。关于赔付的具体额度及方式,需结合实际发生的违约现象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