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详情>

律师档案

在线文字咨询

简易需求,在线解答

立即咨询
电话语音咨询

电话直呼,方便快捷

136-0978-8285
付费图文咨询

隐私咨询,支持语音图文

立即咨询
  • 二婚后是不是承担前夫的债务
    如果是男方婚前的债务,不需要女方承担。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一方的债务或者夫妻约定财产单独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否则债权人有权请求女方承担。但如果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女方清偿后,有权向男方追偿。
    # 浏览量:987
  • 连带债务中是不是能只要求一个人承担债务
    在连带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以只要求一人履行全部债务而放弃要求其他人履行。民法典规定,两个以上债务对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只要求其中一个债务人偿还债务,而该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 浏览量:1274
  • 夫妻债务离婚时是不是能分割
    夫妻离婚债务一般不可以进行分割,而应当认定由谁承担清偿责任。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清偿。
    # 浏览量:1452
  • 一方欠款是不是会冻结配偶的资产
    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一方贷款不是用于婚后家庭需要,那一般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债务,所以另一方的存款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被冻结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贷款不是用于婚后家庭需要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会冻结另一方的财产。
    # 浏览量:1139
  • 公司的债务是不是需要股东承担
    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但特殊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3)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股东的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而遭受到了损害。(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 浏览量:874
  • 担保物权是不是随主债权转移
    债权转让后,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而担保物权是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所以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但是如果有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的,则不应当转让,具体如下:(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浏览量:1117
  • 网贷没收到款借款合同生效,网贷是否收到贷款不影响合同生效。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才以收到借款未生效要件;自然人与贷款平台签订的贷款合同不以受到贷款为生效条件;不过如果贷款平台没有按时提供贷款的,借款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浏览量:840
  • 公司欠款能追究法人责任。公司欠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追究法人个人财产抵债的,法人如果是公司股东的话;以其个人出资额或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一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浏览量:1492
  • 父亲的债务儿子是没有义务偿还的,因为父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个体,其能够自己承担民事责任,别没有义务替其承担,所以父亲欠的债由其自己负责偿还,而且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如果父亲去世了,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的,则此时儿子需要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对父亲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 浏览量:1258
  • 举牌静坐讨债是不违法的,警察一般不会管。一人举牌并没有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或者是打骂他人的行为,所以不算是违法的。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从合同成立那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该对其进行支持。出借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是时候,应该提供相关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浏览量:845
王萍律师团队
王萍律师团队擅长:合同事务,建设工程纠纷,债权债务,公司经营,诉讼仲裁
在线咨询
5.0
综合评价
律师
印象
服务优质(4) 回复很快(2) 待人诚恳(1) 乐于助人(1)
ask****370 广东-广州 2023年07月21日
服务优质 回复很快
对服务问题本人非常满意
ask9617638 吉林-长春 2024年04月27日
此用户没有填写文本。
ask17041750 云南-昆明 2024年04月27日
此用户没有填写文本。
首页 > 找律师 > 广东律师 > 广州律师 > 王萍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