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实行法定财产制及夫妻双方约定为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在离婚时须对共同共有财产部分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原则进行判决。 如果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双方......
婚后买房写一人名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约定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则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一方能够证明该房子是自己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以及......
广东律盛律师事务所
李贻军律师毕业于四大政法院校之一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广东律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系全国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职业15年,处理了大量的民事纠纷与刑事纠纷,李律师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办理了数千宗案件,尤其擅长股权转让,债务债权,劳动争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事宜,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李贻军律师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利用自身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实战经验,充分的保障了客户的权益,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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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结婚前购置的房产被视为个人财产,除非双方明确约定为共同财产。因此,新婚夫妇在婚前用个人收入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特别规定。这样的规定确保了个人财产权益的明确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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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走到尽头,夫妻面临离婚时,若房贷未还清,有两种处理方式。若已取得房产证并解押,可出售房屋还款或办理离婚房屋析产手续,将产权转移给一方。若房屋尚欠银行贷款,因产权已抵押给银行,无法直接分割。此时,夫妻应拟定房屋分割条款纳入离异协议,待贷款还清后,依据协议进行产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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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若产权仅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比例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分割原则处理,除非另有约定。单独出资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子女个人财产;若登记在配偶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单独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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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视为男方个人财产,女方在离婚时无权分割。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若男方父母仅支付首付,余款由夫妻共同偿还,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为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