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王卫红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工作认真、严谨、细心、高效,具有钻研精神,擅于代理民商事疑难案件。 律师执业八年来,成功代理离婚纠纷、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数百件,均取得良好效果,获得客户一致好评。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务、知识产权 欢迎垂询法律服务事宜,电话: 18062642425;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楼。 【代表案例】: Y某与X某离婚纠纷案为客户成功争取抚养权及相关财产权益(案号:【2021】鄂0106民初16254号); Z某等与武汉某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获赔偿款、成功收回房屋(案号:【2020】鄂0102民初253号); w某与武汉某调剂行返还原物纠纷案胜诉成功追回质押车辆(案号:【2019】鄂0106民初137153号); Z某与中国某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等交通事故案代理一审、二审胜诉获赔偿款(案号:【2017】鄂01民终48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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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明确。计算方式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各自主创内容,作者享有独立著作权,可自由分配处理,但不得侵犯整体著作权;二是共同创作共享部分,需充分沟通协商,未达成共识则无法分割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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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并传播他人隐私是对隐私权的严重侵犯。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方停止行为,消除影响,并承担经济赔偿。同时,可报警求助,警方将依法处理,轻者拘留五日或罚款五百,重者拘留五日以上十日并罚款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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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事责任角度看,购买盗版书籍供自己阅览暂不构成侵权。购买属于接触性质,阅读是享受作品权益,而复制、出版发行等属于实际利用作品,应受版权法监管。但法律体系未对此类行为做出限定,所以购买盗版书籍自我学习不违法。转售盗版书籍则直接违反规定,应认定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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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印刷非法复制品是侵犯著作权罪行之一,包括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作品,擅自出版他人专属书籍,以及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录音录像。此外,制作贩卖伪造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也属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