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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民事诉讼实行

在我国民事诉讼实行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5 04:58:19 已帮助23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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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民事诉讼法》
  民事官司的受案范围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是由受民法调整的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纠纷,  第二类是由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所引起的依法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劳动争议纠纷,  第三类是法律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其他纠纷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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