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实施他人
专利行为 这类
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未经权利人许可;(2)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根据《
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具有以下三种具体形式: 1、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
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 2、使用他人发明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此类专利侵权是指侵害
专利权人的标记权,根据《实施细则》第84条规定,有以下四种形式: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
专利申请文件。 另外,《专利法》第59条还规定了另一种违法行为,即“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此种行为不是专利侵权的表现形态,也就不是专利侵权,不承担专利
侵权责任,仅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予以处罚。以上就是关于侵犯
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