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害人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 2、向公安机关报警,警察有义务制止。 3、情形严重的可以书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施害人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禁止
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