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危险驾驶、
交通肇事、
盗窃、诈骗、抢夺、伤害、
寻衅滋事、
非法拘禁、
毒品犯罪、
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
罚金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一) 案件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的; (二)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 当事人对案件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的; (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