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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的子女抚养

罪犯的子女抚养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3-04 12:35:05 已帮助33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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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减刑的条件

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这一点是区分减刑与量刑制作根本所在,同为立功表现,如果是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则可以作为一项量刑制度,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在执行阶段有立功表现,则只能作为一项减刑的前提行为,从而引起减免刑罚结果,减刑针对的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之间的共同点,就是他们所判处的刑罚均是自由行,而自由行的轻重是以刑期的长短来确定的,如果有期限,则在此期限内予以减免。如果没有期限,则通过法定程序裁定一个确定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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