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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如何认定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如何认定
如今,医疗事故已成为我国难以回避的问题,对此患者若想要获得赔偿则需要确认医院对医疗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程度。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划分主要是分为四种责任程度,分别是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亦或是次要和轻微责任等。需要经过鉴定之后,才能确认应该对医疗事故负什么责任。
2024-02-27 14:47:06
已帮助225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认定是怎样的
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关键区别在于、不积极救治、诊疗规范等禁止的行为等。有以上行为的、救治积极:医务人员是否具有严重不负责的情况,严重违反诊疗规范流程,一般属于意外,可能涉嫌事故罪,实施了法律
法规
,推诿,仅是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后果的。严重不负责任一般表现为:漠视患者的生命健康。如果符合诊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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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如何认定
司天双
问题:我父亲59岁,在工地受伤了,左手肌腱损伤,大筋断一根,小筋3-4根,现已出院,对方单位购买的安全责任险,只赔付医疗费,误工费也只按100元/天进行赔付,实际每天工资是300元/天,也没有伙食补助费,啥都没有,对方也没有给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我们应该怎么办
你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医疗过失纠纷的责任怎么认定,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医疗过失纠纷的责任认定条件如下:1、必须有损害事实,包括物质损害或者精神损害;2、医务人员必须有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并存在过错;3、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医疗事故申诉流程是什么
1、医疗事故的申诉方式有: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根据我过法律规定,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按照如下步骤办理:1、医患沟通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部分医疗纠纷中,患方情绪比较激动、难以沟通,应避免患方与当事医务人员直接接触,相关沟通程序可由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主任或指定负责人完成。2、和解 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应当签订一式两份的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建议:和解协议书最好经法院出具调解书)。医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患方应当是由患者本人或者是其法定监护人、患者授权委托人。死者近亲属(应当是依《民法典》规定死者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留存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部分医疗纠纷争议不大,经沟通、协商,由临床科室或医务人员自行向患方做出数额较小的补偿,达成的和解,应当有职能部门参与,签订协议书,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法院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也可以经“法庭主持调解”。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究竟怎样去进行医疗事故认定
1、由卫生行政部门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当事人也可以共同委托进行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如何申请医疗事故责任认定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认定: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请问一下关于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只适用哪些情形
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2、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提供病患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在诉讼中,对于责任构成的医疗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因果关系的证明,由受害患者一方负责证明。在此基础上实行过错推定,将医疗过失的举证责任全部归之于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一方认为自己不存在医疗过失,须自己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该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蔡婷婷
问题:交通事故,在icu靠呼吸机维持,无法治愈,医生多次联系放弃治疗。放弃治疗会不会影响后续赔偿和认责
你好,是不影响的,后续理赔与医院医疗这方面没有关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已经是默认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了吗?
1、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3、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伤期间,还没有工伤认定,单位需要我所有医疗发票
【法律意见】申报工伤是单位的职任,时间在1个月内。若单位不申报,职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最迟至1年内。两者之间的区别:第一是时限,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30天之内,个人申报时限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第二是费用支付渠道,如果是职工个人申报并认定为工伤,那么在申报前发生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第三从申报顺序上讲,首先应该是单位申报,在单位超过30天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才由个人进行申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一般程序是如何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医学会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十二条)。在医学会的主持下,由医患双方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自收到双方提交的材料后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
邓超
问题:我买了一只狗狗 到家第二天就生病了 带去医院治疗了两天最后还是死掉了 联系卖家 卖家态度特别不好 也不愿意跟我见面 这样我该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证明,卖家出售的宠物有问题,在收集相应证据后,向平台投诉反映,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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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住院花了20多万,农合能报多少钱?
李聪聪律师
2024-09-06 10:21:24
我是李律师,你陈述的这种情况在多次和医生反映病人的情况后医生未与理会,有明显过失。接下来还是要看病人最终的恢复结果,有损害结果的可以向医院诉请赔偿。
问题:老师,我们是在医院做的颈椎手术,在脖子上做的,手术后患者出现脖子胀的情况,告知医生多次,医生说是肿的,由于脖子肿胀,导致患者无法呼吸,心跳停止,现在21天了,还在ICU里面昏迷不醒,医生当时在病房抢?
钱威律师
2024-09-07 20:47:1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住院花了20多万,农合能报多少钱?
李聪聪律师
2024-09-06 1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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