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程序 (一)、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
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二)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
律师或委托
代理人参加调解; (三)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四)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五、经调解达成协议的
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六、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七、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八、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