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
起诉状; 2、提交法律
离婚需要什么的相关
证据; 3、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
诉讼; 5、法院受理该
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
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
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
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
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
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