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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4 00:41:14 已帮助36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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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必须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这里应负担的刑事责任,指的就是完全的刑事责任。


2、必须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


这里的“完全”指的是行为人所拥有的能力是非部分的,不残缺的。比如,有间歇性精神病的行为人就不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也就不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首先,在一般意义上,年龄的大小反映了其体力和智力的成熟程度,也反映了其是否具有相当的社会知识、经验以及守法意识。所以,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判断行为人是否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必要条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一般犯罪,必须年满16周岁才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而对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恶性犯罪,只要年满14周岁即可认为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负完全刑事责任。


经过严格的认定,要是行为人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话,此时只有在其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么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刚好在发病的时候犯罪,那么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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