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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附义务的行政许可

属于附义务的行政许可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21 14:03:44 已帮助28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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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义务的行政许可
附义务许可是指许可证持有人在获得被许可的权利的同时也承担了在一定期限内必须行使该项权利的义务或责任。在附义务许可中,如果被许可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从事被许可的活动或权利,便会为此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例如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使用国有土地,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我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在获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一年内应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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