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事件: 车祸,肇事者驾驶朋友雪佛兰轿车撞人,交警部门认定车主为全责。(肇事者驾驶朋友轿车) 受害者: 目前受害者在新沂医院转徐州仁慈医院,住院费用已经7万元,3万元欠费状态。 问题1: 保险公司需要出院后才可以理赔吗? 问题2:受害者没有钱出医药费了,找肇事者,肇事者说按流程办理,不愿意垫付医药费! 请问受害者怎么办?是继续找肇事者要钱,还是让肇事者去找保险公司要?受害者主张的是,就找肇事者要钱,让肇事者来先垫付医药费用?
肇事司机不垫付医药费不犯法,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规定肇事者必须垫付医药费。但是伤者无钱医治的,如果裁定是肇事车辆的责任,那么伤者可以先行到法院起诉肇事者,要求法院判决肇事者先行垫付医药费,法院判决后肇事者还是不垫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会查封肇事者的财产来给伤者治疗。还有,如果肇事车辆没有责任,责任在伤者一方,那么肇事方就可以不垫付医药费。如果伤者和肇事者都有责任,那么就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垫付医药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