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
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二)兵役登记; (三)
婚姻登记、
收养登记;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
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
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的身份证已由公安机关收缴,对你还应给予处罚,相关责任人也应受到处罚.你的
结婚证也会因你提供虚假身份证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