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要件为: (1)损害事实;(2)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3)行为人有过错;(4)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二,免责的条件: 在民法理论中,免除
民事责任是指在有损害事实存在的情况下,行为人或者相关人依法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它并不意味着行为人或者相关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予以“豁免”。根据我国民
法规定,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权利损害的 不可抗力的法律含义,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它包括自然现象(如地震、风灾、旱灾、等自然灾害)和社会现象如战争等意外事件)。 二、因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自己权利损害的 如果损害的发生完全是由于受害人自己的过错所造成,则不能由行为人或者相关人对此承担民事责任。 三、因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而无不当或未超过必要限度的 致害行为合法的,行为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合法的致害行为主要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正当执行职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