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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满仍不能工作

女职工产假期满仍不能工作
对于每一位的劳动者而言,凭借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报酬是一件开心的事。而每每员工去公司面试,最关心的一个核心就是公司对于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员工福利待遇。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
2024-02-25 06:14:13 已帮助19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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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了解一下为什么女职工产假期满仍不能工作
在这里对女职工产假期满仍不能工作的相关解释是这样的,在我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第三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由医务部门证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第六条也规定,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有哪些待遇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女职工在产期应享受的待遇是:   1、所在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接触劳动合同。   2、女职工分娩时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医疗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3、女职工产期为90天。 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增加产期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期15天。对已婚24周岁以上或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晚育女职工,应在90天的基础上增加产期30天,或奖励1个月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男女双方单位各负担50%,采取哪中奖励方法,由女职工决定。   4、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的产假;4个月(含4个月)至7个月的产假42天;7个月以上(含7个月)按正常产假处理。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5、企业为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单位,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按照相应的规定享受产假津贴。产假津贴按照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   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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