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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遗嘱继承
农村遗嘱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3 07:07:39
已帮助231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遗嘱继承公证的时间限制吗?两个月内还没有办理怎么办?
1.立
遗嘱
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 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
的
继承权
;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
继承
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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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遗嘱继承
钱威
问题:关于遗产继承,请问语音遗嘱见证人应为什么人?
你好可以电话联系沟通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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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是农村的户口可以不可以继承农村的地
无论当事人是否为农村户口都不能继承农村的土地。解析:无论当事人是否为农村户口都不能继承农村的土地。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不具备所有权,也不能通过继承转让。村集体成员可以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后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村集体成员死亡的,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代位继承能否适用于遗嘱继承
1、代位继承不能适用在遗嘱继承中。2、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民法典中无遗嘱财产如何继承
无遗嘱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此时法律中对遗产继承人的顺序作出了划分,通常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均等的继承,要是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其丧失、放弃了继承权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遗嘱继承需要继承公证吗
1、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2、遗嘱继承和遗赠的主要区分在于受益人是否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遗赠受益人有:国家、集体、其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谓“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形式作出意思表示,在自己死后将所遗留的特定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送给自己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国家、社会组织的,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它是单方的、无偿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是遗赠人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且是受遗赠人亲自行使受遗赠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1、办理继承公证的手续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法律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②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③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④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7)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民法典农村宅基地可以立遗嘱继承吗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归村民所有的。村民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放弃继承协议需要公证吗?
一、农村放弃继承协议需要公证吗?可以进行公证,也可以不公证。放弃继承宅基地的协议需要特别注意这三点:写清楚自己放弃继承的原因、放弃的这部分宅基地后续由谁来继承,还是归老人重新分配、协议制定后相关人员需要到场做个公证。农村宅基地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在遗产分割后也谈不上放弃继承了。放弃继承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即使不主动参加遗产分割,也不能视为放弃继承。二、怎么放弃继承权的?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到公证机构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其中一种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另一种是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协议,要由放弃人亲笔书写,放弃继承权可以做出书面表示,也可以以口头的方式,这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要继承者自己书写放弃申请,放弃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之前提出才有效,否则是无效的。农村放弃继承协议需要公证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我国公民有依法继承房产的权利,也有放弃继承房产的权利,当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时,需要提供一份声明书,下面是成都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范本。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 我父亲(母亲) 于 年 月 日因 父亲(母亲) 于 年月日 ,我父亲(母亲)生前与母亲(父亲) 有坐落于 的 房产壹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 。我父亲(母亲) (父亲) 生前未立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协议,我系父亲(母亲) 与母亲(父亲) 婚生 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我系该房产合法继承人之一。 现特声明:我自愿放弃对父亲(母亲) 母亲(父亲) 该项房产的继承权。 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声明人: 年 月 日以上是成都合同纠纷律师整理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仅供参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遗嘱不能剥夺哪类人的继承权
遗嘱不能剥夺以下人的继承权: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2、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转继承是否适用于遗嘱继承呀
转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遗产继承前,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财产继承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遗嘱继承纠纷有哪些处理原则)
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继承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纠纷。另一类是侵权纠纷,即因发生侵害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如:非法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资格的行为;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行为;非法处分未分割的遗产的行为;非法扣减继承人应继遗产份额和遗赠财产的数额的行为;法定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遗产分割时,未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行为;非法剥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遗产的权利,或者非法扣减其应得的遗产份额的行为。这些继承纠纷均可依法进行处理。妥善处理遗产继承,避免或减少遗产纠纷,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互助和社会安定,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规定,继承纠纷包括:法定继承纠纷(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宅基地继承都有哪些规定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是不能继承的,当事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部份。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3、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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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律师
2024-04-28 15:40:07
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一般会判决不离婚。
问题:已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
钱威律师
2024-04-28 13:04:14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结婚了,对象不给生活费?
钱威律师
2024-04-28 06:14:28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查户籍?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20:15:35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问题:本人是不孕患者想领养一个正常的男孩可以吗?
司天双律师
2024-04-27 20:08:37
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问题:离婚后夫妻房产如何变更?
于雅平律师
2024-04-27 18:08:19
可以处理,可搜索威添家Z949123910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父母离婚更改房子户主姓名给儿子有影响吗?
钱威律师
2024-04-28 00:58:39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昨天收到起诉离婚电话,我该怎么办?
杜强吉律师
2024-04-27 09:22:4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姓名身份证号码找对方的联系方式?
钱威律师
2024-04-26 16:00:23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签了购房合同,但还没有办贷款,这期间离婚了,怎么分割的?
刘阳律师
2024-04-26 15:24:35
你好!要看办没办登记手续。
问题:结婚三年要退彩礼嘛?
王刚律师
2024-04-28 15:40:07
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一般会判决不离婚。
问题:已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
钱威律师
2024-04-28 06:14:28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查户籍?
钱威律师
2024-04-28 00:58:39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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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4-26 16: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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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签了购房合同,但还没有办贷款,这期间离婚了,怎么分割的?
杜强吉律师
2024-04-27 09: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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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姓名身份证号码找对方的联系方式?
刘阳律师
2024-04-26 15:24:35
你好!要看办没办登记手续。
问题:结婚三年要退彩礼嘛?
钱威律师
2024-04-28 13:04:14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结婚了,对象不给生活费?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20:15:35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问题:本人是不孕患者想领养一个正常的男孩可以吗?
司天双律师
2024-04-27 20:08:37
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问题:离婚后夫妻房产如何变更?
于雅平律师
2024-04-27 18:08:19
可以处理,可搜索威添家Z949123910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父母离婚更改房子户主姓名给儿子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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