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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与集资诈骗

民间借款与集资诈骗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发生在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也急剧增加,其中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危害最大的经济犯罪活动之一,其严重破坏了国家的金融财税秩序和社会秩序,直接危害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金融诈骗犯罪已成为当前金融领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2024-02-22 19:52:37 已帮助215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什么借款行为是集资诈骗

1、判断集资诈骗,就看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使用了诈骗的方法。


因而,以下借款行为是集资诈骗: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凡具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可以认定为集资诈骗。


2、此外,民间借贷活动中,一些借款人根本没有还款的能力,也没有还款的主观意愿,但是为了达到非法占有集资款项的目的,虚构一些事实,以借贷的形式,向不特定多数人借入款项,然后将借入的款项非法转移或者挥霍,这种行为就是集资诈骗罪


3、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集资,有时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时候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区分二者的关键是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以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


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使用了虚构事实等诈骗方法,则构成集资诈骗罪;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也没有使用虚构事实等诈骗方法,而是到期后要还本付息,那么就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以上文章详细解答了什么是集资诈骗,以及什么借款行为是集资诈骗。为了保障我们自己的个人利益,应该明确集资诈骗的概念以及表现,集资诈骗就是通过诈骗的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的一种非法活动,携资逃跑、挥霍集资款、将集资款用于违法活动等都属于集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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