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协商不成建议起诉,如果需要变更孩子的
抚养权:《关于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
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无力继续
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
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