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1,尽快与对方联系,说明两者已经丢失的事实,并让对方回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凭当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到派出所户籍科补领户口本; 2,同时申请补领
身份证(有急用的,可以同时申请领取
临时身份证); 3,当事人工作失误,造成对方身份证和户口本遗失的,应该承担身份证及户口本的补领费用,并就对方办理期间的误工费等,做出适当的补偿; 4,双方协商不成的前提下,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补办户口本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内容来源:info//08/content_.htm)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