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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厅司法鉴定

江西省公安厅司法鉴定
在确定法院的管辖权的时候,有一个比较特殊的内部管辖叫做指定管辖。那么这种制度在公安机关的系统中到底适不适用呢?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省公安厅能否对某一起案件指定由省公安厅管辖?今天律图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问题。
2024-02-24 14:49:14 已帮助19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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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国家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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