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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追诉期

经济诈骗追诉期
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2024-02-28 15:34:38 已帮助17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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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追诉期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根据其法定最高刑,追诉时效分别为:5年、10年、15年、20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时);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最高检核准。但如果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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